文号:揭市地税发[2011]8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5-18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税务局(分局):
现将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粤中小企[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 对应法规 ————————————————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广东省地方税方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粤中小企[2011]5号)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广东省地方税方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