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265
核心提示:文号:韶地税函[2011]4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3-10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韶钢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

文号:韶地税函[2011]4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3-10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韶钢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粤财法〔201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 对应法规 ————————————————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粤财法[2011]18号)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