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内地税字[2012]2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2-27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机构转企改制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1]1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贯彻执行房产税相关政策时,对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按备案类减免房产税。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机构转企改制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1]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