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汕地税发[2011]37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2-17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0〕6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