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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墨两国政府税收协定及其议定书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 文号:渝地税发[2007]4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2-26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

                              
              文号:渝地税发[2007]4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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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墨两国政府税收协定及其议定书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7〕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墨两国政府税收协定及其议定书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7]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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