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大地税函[2012]3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4-27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纳税人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提供服务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纳税人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提供服务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