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京地税地[2005]324号 状态:时效性 发文日期:20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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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奥组委公务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2005]585)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奥组委公务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2005]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