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沈地税函[2012]2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4-24
各直属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12〕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 对应法规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1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