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黔地税函[2011]4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3-17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由于本次公布的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中没有我省企业,附件略。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