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晋财税[2010]3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6-22 ———————————————————————————————————————————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