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并地税函[2010]10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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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晋地税函[2010]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函告市局。
———————————————— 对应法规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晋地税函[201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