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并地税发[2010]3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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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寄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地税发〔201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 对应法规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寄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地税发[201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