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晋地税函[2010]6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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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高新区局、经济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10]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1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