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晋地税税一发[2004]1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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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3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