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并地税税一发[2004]2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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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晋地税税一发[2004]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 对应法规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晋地税税一发[2004]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