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有关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184
核心提示: 文号:晋地税农发[2003]2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3-8-27吕梁行署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文水县大象粮站扩建

                              
               文号:晋地税农发[2003]2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3-8-27
——————————————————————————————————————————————
吕梁行署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文水县大象粮站扩建国家粮食储备库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吕地税农发[200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耕地占用税征免事项的通知》(国税发[1998]209号)规定,对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在1999年夏收之前建成的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免征耕地占用税。除此之外的其他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和地方粮库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文水县大象粮站扩建国家粮食储备库是2001年的项目,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