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乌地税函发[2010]22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8/23 ———————————————————————————————————————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开发区局、园区分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内地税字[2010]17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