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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8  浏览次数:337
核心提示: 文号:鄂地税发[2007]40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8/8 为进一步规范我地区土地增值税征管,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

                              
                文号:鄂地税发[2007]40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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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地区土地增值税征管,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一、达旗、蒙西地区普通住宅按1%的预征率进行预征,非普通住宅(不包括别墅)按1.3%的预征率进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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