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8  浏览次数:200
核心提示: 文号:内地税字[2008]27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10/17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局: 从年初开


                              
            文号:内地税字[2008]27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10/17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局:

    从年初开始,全区各级地税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车船税代收代缴暂行管理办法...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