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大地税函[2008]8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5/21 ———————————————————————————————————————
各基层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单位转让二手房的税收征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