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认定辽宁省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243
核心提示: 文号:沈地税发[2010]3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3/31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


                              
               文号:沈地税发[2010]3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3/31
———————————————————————————————————————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辽宁省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辽科发[2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