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辽地税函[2011]22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9/26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管理,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