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12/18 —————————————————————————————————————————————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化工作程序,节约税收成本,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省停止使用《契税完税证明》(契证)、《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为纳税人完纳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