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辽财税[2010]88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0/17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建委(房产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