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西地税发[2007]49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2007/2/16
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07]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2月16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