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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2  浏览次数:259
核心提示:文号:咸地税函[2010]5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7/30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稽查局各县(市)地方税务局
文号:咸地税函[2010]5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7/30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稽查局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稽查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翻印号第2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翻印号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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