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市国税发[2006]33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10/12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10月12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