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西地税发[2007]2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1/28
各分(县)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06]8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1月28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06]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