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西地税发[2006]15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5/9
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省内民用机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5月9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省内民用机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