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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4  浏览次数:266
核心提示:文号:鲁地税函[2009]7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2/1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
文号:鲁地税函[2009]7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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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贯彻情况请于2009年3月15日前通过Notes报送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二00九年二月一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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