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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8  浏览次数:272
核心提示:文号:黔地税发[2006]9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7/27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
文号:黔地税发[2006]9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7/27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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