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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重点检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8  浏览次数:278
核心提示:文号:川地税函[2009]64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9/2  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号:川地税函[2009]64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9/2
 
 
  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地税函〔2009〕298号)精神,省局决定对部分市州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耕地占用税新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06-2008年耕地占用税的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09年9月14日-9月18日。
 
  三、检查分组
 
  第一小组 
 
  组长:徐清平 成员:漆明清、徐干
 
  检查地区:成都、广元、巴中
 
  第二小组 
 
  组长:代莉 成员:徐建新、顾奇奇
 
  检查地区:乐山、眉山、雅安
 
  第三小组 
 
  组长:郭燕 成员:宋梅、山颖
 
  检查地区:自贡、内江、资阳
 
  第四小组 
 
  组长:吴恕昭 成员:吴家琼、徐萍
 
  检查地区:遂宁、达州、广安
  
  省局(行为税处)也将派员督查,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据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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