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琼地税发[2008]5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5/26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