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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31  浏览次数:277
核心提示:文号:桂财税[2009]1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2/4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
文号:桂财税[2009]1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2/4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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