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湘地税函[2007]12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8/28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