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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地产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4  浏览次数:348
核心提示:文号:湘地税函[2006]16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10/12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迅速
文号:湘地税函[2006]16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10/12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迅速崛起,房地产税收的增收潜力和规模不断增加。为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根据总局的布署,我省各级地税部门围绕房地产税收管理,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由于房地产税收具有涉及税种多,分布区域广、隐蔽性强的特点,给税务机关进行有效的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带来一定难度,漏征漏缴现象时有发生,需要多个部门多道环节把关,传统的征管方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式的要求。针对这一征管难点,岳阳市地方税务局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对房地产税收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并引起了岳阳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2006年9月1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房地产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发〔2006〕20号),明确要求“房地产税收”采取“一窗式”征收和“联网控管、先税后证、项目跟踪、过错追究”的控管办法,实行一体化管理。市国土资源、房产、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涉税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大力协税护税。从执行情况来看,尽管时间不长,但是已经出现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信息资源共享,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漏洞的可喜局面。    
 
    岳阳市所采取的措施既认真贯彻落实了总局的文件精神,又较好地解决了房地产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将《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地产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发〔2006〕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学习,主动向政府汇报,反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政府的重视支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畅通信息渠道,加强税源监控。切实提高我省房地产税收管理水平。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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