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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4  浏览次数:214
核心提示:文号:湘财乡[2008]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5/21各市州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
文号:湘财乡[2008]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5/21
 
 
各市州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有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的市州、县区财政征收机关按照上述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检举占地未缴耕地占用税的具体奖励办法。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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