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鄂地税发[2002]17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2/12/2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鄂政发[2002]29号)和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原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集中征收的公路客货运附加费、车辆通行费缴纳的营业税改为属地征收后有关税收问题明确如下:
一、鉴于我省2002年元至6月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的营业税及附征税费已由省交通厅集中缴纳,其属地征收的执行时间定为2002年7月1日。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为便于各地加强税收征管,现将交通部门管理的收费还贷公路收费站点告之你们(见附件),请你们认真核实。对列入名单并符合不征收车辆通行费营业税条件的收费还贷公路收费站点,不征收营业税;已列入名单的收费还贷公路收费站点,如转化为经营性或者已还清贷款和集资本息的,则应按规定征税。未列入名单的收费站点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附件:湖北省收费还贷公路收费站点名单序号
站点名称 序号 站点名称 序号 站点名称1 东西湖吴家山收费站 31 松滋街河市收费站 61 襄阳黄集收费站2 江夏郑店收费站 32 江陵江北收费站 62 襄阳黄渠收费站3 蔡甸唐河收费站 33 石首高基庙收费站 63 十堰白浪收费站4 黄陂滠水桥收费站 34 石首南口收费站 64 丹江丁营收费站5 黄陂木兰收费站 35 监利白螺收费站 65 郧县汉江大桥收费站6 新洲举水河收费站 36 监利容城收费站 66 郧西羊尾索道桥收费站7 浠水白水井收费站 37 远安汪家收费站 67 房县城关收费站8 浠水麻桥收费站 38 宜昌花艳收费站 68 房县桃园收费站9 武穴余川收费站 39 宜昌姜家湾收费站 69 阳新浮屠街收费站10 麻城官田畈收费站 40 枝江金钟寺收费站 70 东宝高店收费站11 黄梅小池收费站 41 枝江董市收费站 71 双泉收费站12 红安金沙收费站 42 宜都麻岭坳收费站 72 沙洋立交桥收费站13 蕲春城关收费站 43 长阳高家堰收费站 73 钟祥丽阳收费站14 黄州禹王收费站 44 当阳胡场收费站 74 钟祥大桥收费站15 罗田粟子坳收费站 45 当阳二桥收费站 75 京山永兴收费站16 咸宁马桥收费站 46 恩施野三河收费站 76 京山雁门口收费站17 赤壁凤凰山收费站 47 恩施龙凤坝收费站 77 岳口桥收费站18 祟阳二桥收费站 48 咸丰杨泗坝收费站 78 皂市收费站19 通山贾家源收费站 49 利川城关收费站 79 周矶收费站20 嘉鱼余码头收费站 50 利川马峰坳收费站 80 广华收费站21 长湖收费站 51 来凤菜园子收费站 81 杜台大桥收费站22 朱湖收费站 52 襄樊寺湾收费站 82 新里仁口收费站23 汉川新河收费站 53 宜城邬家冲收费站 83 樊口收费站24 汉川汉江大桥站 54 老河口童营收费站 84 淅河收费站25 荆州安家岔收费站 55 老河口雷祖店收费站 85 小林收费站26 荆州秘师桥收费站 56 枣阳东郊收费站27 公安南平收费站 57 枣阳袁庄收费站28 公安油江收费站 58 谷城石花收费站29 洪湖蔡家河收费站 59 谷城茨河收费站30 松滋新江口收费站 60 南漳涌泉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