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景地税发[2009]15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6/17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赣地税发[2009]9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赣地税发[200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