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5  浏览次数:276
核心提示:文号:赣地税函[2009]11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9/15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以来,全省绝
文号:赣地税函[2009]11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9/15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以来,全省绝大部分地区都能够按照省局的要求,对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清算。但从近期各设区市上报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看,全省土地增值税清算进度不均衡,有的地区至今没有一户企业完成清算,造成了税款流失。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各级地税局要认真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规定,对凡是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今年年底以前,组织业务骨干对其全部清算完毕。对帐目不健全无法清算的房地产企业,按照省局赣地税发〔2008〕76号文件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