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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4  浏览次数:342
核心提示:如下:
文号:京财税[2010]172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8-27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有关税务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税[2010]59号
 

                                             201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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