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桂国税发[2006]10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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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现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反馈。
附件: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略)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销售收入备案清单(略)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