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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19  浏览次数:347
核心提示:文号:芜地税函[2010]23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8/9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税局《
文号:芜地税函[2010]23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8/9
 
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10〕3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 对应法规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10]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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