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4  浏览次数:396
核心提示:如下:
文号:京国税函[2010]11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5-18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 稽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国税函[2010]173号)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