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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帮扶企业发展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0  浏览次数:285
核心提示:文号:锡地税发[2009]1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1/21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地税局,市区税务分局、稽查局,机关各处
文号:锡地税发[2009]1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1/21
 
 
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地税局,市区税务分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促转型、重发展、惠民生”的工作部署,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全力促进企业的成长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帮扶企业发展的四十条意见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力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3、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5、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对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转制科研机构,从转制之日起或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5年期满后,审定的转制科研机构可再延长2年。
 
    7、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全力扶持企业加速发展
 
    8、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符合条件并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审核后,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9、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0、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按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实行限额减征营业税。
 
    11、对企业在合并、分立、兼并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企业以不动产或者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企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全力支持开放型经济
 
    12、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3、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新税法实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
 
    四、全力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14、从2008年11月21日起,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不负担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普通住房,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不负担个人所得税。自2009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2年以下的普通住房及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营业税。
 
    15、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6、房地产企业在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预计利润率下限标准预征企业所得税;预征企业所得税的扣除范围包括期间费用、营业税税金及附加。对因出让方原因引起实际延期交付土地的,由土地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从补充合同(协议)约定的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补充合同(协议)未约定交付时间的,从补充合同(协议)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补充合同(协议)约定时间之前交付土地的,从实际交付土地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7、对政府或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经济适用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
 
    18、企业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免征营业税。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全力促进“三农”发展
 
    19、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免征企业所得税。
 
    20、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2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收印花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涉农财政性资金、捐赠收入,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的支出,如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分期折旧在税前予以扣除;农民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盈余返还,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临时性生产用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性减免。
 
    22、农林作物、畜牧类的财产保险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
 
    23、在本县(市)境内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农村公共交通车辆暂免征收车船税。
 
    24、从2004年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5、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6、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事业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企业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所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全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27、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8、在我市机场新建民用航空公司基地的,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3年后减半征收2年。
 
    七、全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治理
 
    29、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0、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1、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八、全力支持医疗卫生和文化产业发展
 
    32、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3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4、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对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35、对从事动漫的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九、全力优化纳税服务
 
    36、以纳税人为中心,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为宗旨,市、县局各级纳税服务中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37、构建纳税服务志愿团,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力量,深入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为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人士提供涉税事务的志愿服务。
 
    38、积极构建同城通办网络,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无区域限制的纳税服务。根据纳税人的需求,逐步推出纳税申报、发票出售、税款入库、有奖发票兑奖等业务的同城通办。
 
    39、打造纳税人电子服务中心,有效整合服务资源,将纳税人之家、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税收综合服务系统、发票管理、短信平台等应用系统全面归并,为纳税人提供网上服务超市。以纳税人之家为纽带,构建纳税人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咨询权、陈述权、监督权、申辩权和建议权。
 
    40、创新纳税辅导机制。在日常辅导基础上,突出点对点辅导,对特殊纳税人开展重点、上门、个别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提高办税能力。定期举办税收业务培训班,制作办税业务培训辅导课件供纳税人自主选学,全方位宣传辅导最新税收政策和办税业务。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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