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宿地税发[2010]3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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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及宿豫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二分局、三分局:
现将《宿迁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迁市地方税务局
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宿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集中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的通知》(宿地税发[2010]19号),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及宿豫地税局,市局二分局、三分局。
二、考核内容
各地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开展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见附表)。
三、考核方法及奖励
(一)听取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二)随机抽查清算审核资料进行考核。
(三)各考核项所列分值扣完为止。
(四)考核工作由市局组织相关人员实施,采取实地考核。
(五)对考核总分前三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此项工作纳入日常考核。
附表: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