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苏地税函[2004]2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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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稽查局:
根据财税[2001]1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苏地税发[2001]160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延期至2005年12月31日,请各地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