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常地税发[2009]17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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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及武进区编办、人事局、财政局、地税局:
根据我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安排,决定召开“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37号和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97号)文件精神。
(二)部署我市“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
二、参会人员
各辖市及武进区编办、人事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各1名,财政局、地税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财政局人事科和农财科、地税局人教科和税政科)主要负责人各1名。
三、会议时间
2009年12月31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四、会议地点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1412会议室,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8号。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人事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