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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关于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0  浏览次数:330
核心提示:文号:通地税函[2010]2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4/12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
文号:通地税函[2010]2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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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关于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财行便函﹝2010)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通地税函﹝2010)14号一并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 对应法规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财行便函[2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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