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苏地税函[2008]32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10/27
————————————————————————————————————————————————————————————————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金融公司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国税函[2008]8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金融公司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享受协定待遇的通知》(国税函[2008]837号)